《观心论》(破相论)逐句释义——版本考辨与如法解释
2026-09-16
1. 原文有据:所有原文依《大正藏》刊本照录,个别文字依敦煌系本校勘处均已说明。
2. 解释有据:释义只采用三类可考依据——①论中自引的经文(《十地经》《涅槃经》《维摩经》等,均为原文自带);②唐代高僧对该系禅法的可考判摄(如宗密《禅源诸诠集都序》);③与本论思想互证的禅宗通行文献(如《坛经》五分法身香等)。凡原文未引、诸书无证的发挥,一概不写。
3. 学术争议如实标注:作者归属问题在卷首专节说明,不替古人代笔。
必须说明:《观心论》在历史上没有形成如《坛经》《金刚经》那样的历代专门注疏体系。可考的解读脉络只有以下几条,本文全部以此为准,此外不假托任何古德名义:
① 论体自身的问答自释——全论十六番问答,问者代众生设难,答者随文释经,本身就是最权威的"自注";
② 同系禅法文献互证——本论与《血脉论》《悟性论》(《少室六门》所收,同题达摩)及敦煌北宗文献思想一贯;
③ 唐·宗密的判摄——宗密(780–841)《禅源诸诠集都序》把这一系禅法归入"息妄修心宗",是唐代高僧对此类"观心"法门最直接的总括;
④ 近代敦煌文献校勘研究——铃木大拙五本对校(1935–1936,《校刊少室逸书及解说》)、神尾壹春《观心论私考》(1932)、杨曾文等学者的研究,属学术考订而非佛法释义,本文用于交代版本与作者,不混入法义解释。
· 本论传统上题"菩提达摩"撰:日本《少室六门集》收作《破相论》,朝鲜 1570 年安心寺刊本题《达摩大师观心论》,1908 年梵鱼寺《禅门撮要》本题"初祖达摩大师说"。
· 二十世纪敦煌遗书中发现多种写本(S.2595、S.646、S.5532、P.2460、P.2657、P.4646 等),校本收入《大正藏》第八十五册,题《观心论》。
· 唐·慧琳《一切经音义》卷一百记"《观心论》,大通神秀作";神尾壹春据此并比对异本,提出本论为神秀(大通禅师)一系文献,此说经杨曾文等学者申论,已成为学界主流看法——认为它是神秀弟子据其传授禅法记录整理而成(敦煌《楞伽师资记》载神秀生前"不出文记",与弘忍有《修心要论》传世情形相类)。铃木大拙持异说,认为仍是达摩口述、弟子记录。
· 结论:传统题名达摩,学术上倾向北宗神秀一系。无论归属如何,本论所阐"观心"法门在禅宗文献史上的地位是确定的,以下释义不因作者问题而增减。
第一问:求佛道者当修何法,最为省要
问曰:若复有人,志求佛道,当修何法,最为省要?
答曰:唯观心一法,总摄诸法,最为省要。
"志求佛道"——发起求无上菩提的真实志愿,即发菩提心。这是修一切法的前提,故先问"当修何法"。
"最为省要"——省,简约;要,切要。意为于无量法门中择其最简要直截者。此句为全论纲领:不废万行,而以一法统摄万行。
"唯观心一法,总摄诸法"——"观心"不是向外观察他物,而是返照自心起灭。"总摄诸法"之意,下文第二问即自释:因为心是万法根本,摄得根本则枝末自摄。
第二问:何一法能摄诸法——心为万法根本
答曰:心者,万法之根本,一切诸法唯心所生。若能了心,则万法俱备。犹如大树,所有枝条及诸花果,皆悉依根而始生;及伐树去根,而必死。若了心修道,则省力而易成;不了心而修,则费功而无益。故知一切善恶皆由自心。心外别求,终无是处。
"心者,万法之根本,一切诸法唯心所生"——此句立宗。十法界依正庄严、染净因果,皆自心所现,故心是根本。
"若能了心,则万法俱备"——"了"字是关键,即下文第三问所释"云何观心称之为了"。"了"是了达、照了,非仅仅知道。识得根本,则枝末万行皆在这一根本上行。
"犹如大树……伐树去根而必死"——树根喻:枝条花果(万法万行)皆依根(心)而生,根断则全树枯死。修行若离心,如无根之木。
"了心修道,则省力而易成;不了心而修,则费功而无益"——点出"省要"二字的所以然:在根本上下手,事半功倍;在枝末上用工,徒劳无功。
"一切善恶皆由自心。心外别求,终无是处"——本句总束,也是全论的批判锋芒所在:凡向外驰求者(下文历数伽蓝、造像、烧香、念佛、洗浴等外相)皆是"心外别求",判为"终无是处"。
第三问:云何观心称之为了——净染二心与佛性觉根
答曰:菩萨摩诃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,了四大五阴本空无我;了见自心起用,有二种差别。云何为二?一者净心,二者染心。此二种心,法界自然,本来俱有;虽假缘合,互相因待。净心恒乐善因,染体常思恶业。若不受所染,则称之为圣,遂能远离诸苦,证涅槃乐;若随染心造业,受其缠覆,则名之为凡,沉沦三界,受种种苦。何以故?由彼染心障真如体故。
《十地经》云:"众生身中,有金刚佛性,犹如日轮,体明圆满,广大无边;只为五阴重云所覆,如瓶内灯光,不能显现。"又《涅槃经》云:"一切众生悉有佛性,无明覆故,不得解脱。"佛性者,即觉性也。但自觉觉他,觉智明了,则名解脱。故知一切诸善以觉为根;因其觉根,遂能显现诸功德树,涅槃之果因此而成。如是观心,可名为了。
"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,了四大五阴本空无我"——句式袭用《心经》"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,照见五蕴皆空"。四大(地水火风)、五阴(色受想行识)合成身心,观其本空无我,是观心的第一步:先照见所执之身心本空。
"了见自心起用,有二种差别:一者净心,二者染心"——身心既空,能起用的只是一心,而一心之用分为净染两类。此说与《大乘起信论》一心二门(真如门、生灭门)的思想格局相通,故学者多指出北宗禅法的义理背景在《起信论》。
"法界自然,本来俱有;虽假缘合,互相因待"——净染二心并非造作新生的,而是法尔本具、相对待而显现。此即本论的人性论基础:圣凡之别不在有无染心,而在"受染"与否。
"若不受所染,则称之为圣……若随染心造业……则名之为凡"——圣凡的分水岭唯在一念:不随染即圣,随染即凡。这正是"观心"法门的着力点——观照起处,不受其染。
"由彼染心障真如体故"——回答"何以故":染心为能障,真如为所障,凡夫之苦源于此障,而非真如本有亏缺。
《十地经》"金刚佛性,犹如日轮……如瓶内灯光,不能显现"——此为论中自引的第一经证:佛性如日轮(或瓶内灯光),本自体明圆满,被五阴重云遮覆而不得显现。修行是"去覆"而非"造佛性",这一喻义贯穿全论。
《涅槃经》"一切众生悉有佛性,无明覆故,不得解脱"——自引的第二经证,与上喻互成:佛性本具(悉有),不得解脱是因无明覆盖。
"佛性者,即觉性也。但自觉觉他,觉智明了,则名解脱"——给"佛性"下定义:即觉性。自觉(自利)、觉他(利他)、觉行圆满,三觉具足即是佛义,此用一般经教通释。
"一切诸善以觉为根……涅槃之果因此而成。如是观心,可名为了"——与第二问"树根喻"呼应:恶以三毒为根(第四问),善以觉为根。观照此觉根,才够格称"了"。至此,第一问"唯观心一法"的"观心"二字有了完整定义。
第四问:无明之心以何为根——三毒、六贼
答曰:无明之心虽有八万四千烦恼情欲,及恒河沙众恶,皆因三毒以为根本。其三毒者,即贪嗔痴是也。此三毒心自能具足一切诸恶,犹如大树根虽是一,所生枝叶其数无边;彼三毒根一一根中生诸恶业百千万亿,倍过于前,不可为喻。如是三毒心于本体中应现六根,亦名六贼,即六识也。由此六识出入诸根,贪着万境,能成恶业,障真如体,故名六贼。众生由此三毒六贼惑乱身心,沉没生死,轮回六趣,受诸苦恼。犹如江河因少泉源,涓流不绝,乃能弥漫,波涛万里;若复有人断其本源,即众流皆息。求解脱者,能转三毒为三聚净戒,转六贼为六波罗蜜,自然永离一切苦海。
"八万四千烦恼……皆因三毒以为根本"——经教中"八万四千烦恼"是总标烦恼之数,本论将其收摄为三毒(贪、嗔、痴)一根,与第二问善以觉为根对称:恶的根在三毒。
"三毒心于本体中应现六根,亦名六贼,即六识也"——三毒是内根,六根六识是三毒向外起用的门户。"六贼"之名出自《涅槃经》(如来密语坚固品有"六贼"喻),指六识攀缘六尘、劫掠自家法财,故名为贼。
"犹如江河因少泉源,涓流不绝,乃能弥漫,波涛万里;断其本源,即众流皆息"——又一个源流喻:生死苦海之波涛万里,源头只是三毒一泓泉水。观心断源,则众流自息——这就是"总摄诸法""省要"的原理。
"转三毒为三聚净戒,转六贼为六波罗蜜"——本论的核心转法:不是灭掉三毒六根另觅清净,而是"转"——转动其用。三毒所对之治即三聚净戒(摄律仪、摄善法、饶益有情),六贼之对治即六波罗蜜。此"转"字为下文第八、九、十问张本。
第五问:三界唯心——三毒即三界
答曰:三界业报唯心所生;本若无心,于三界中,即出三界。其三界者,即三毒也:贪为欲界,嗔为色界,痴为无色界,故名三界。由此三毒造业轻重,受报不同,分归六处,故名六趣。
"三界业报唯心所生"——欲界、色界、无色界的一切果报,唯是自心业力所现。
"本若无心,于三界中,即出三界"——出三界不在身去,而在心空:心若无三界之业因,虽处三界而即出三界。此语极峻切,把"解脱"从空间位移还原为心地工夫。
"贪为欲界,嗔为色界,痴为无色界"——将三界配三毒:贪着五欲是欲界因(欲界以淫食二欲为体);嗔是修色界禅所断之障(色界离欲但仍未离嗔染之对治义);痴深者执无色空定而不觉(无色界虽无身形,愚痴未破)。此为观心门的判法,旨在说明:三界不在外,就在自心三毒之中。
第六问:造业轻重分六趣——三轻趣与三重趣
答曰:众生不了正因,迷心修善,未免三界,生三轻趣。云何三轻趣?所谓迷修十善,妄求快乐,未免贪界,生于天趣;迷持五戒,妄起爱憎,未免嗔界,生于人趣;迷执有为,信邪求福,未免痴界,生阿修罗趣。如是三类,名三轻趣。云何三重趣?所谓纵三毒心,唯造恶业,堕三重趣:若贪业重者,堕饿鬼趣;嗔业重者,堕地狱趣;痴业重者,堕畜生趣。如是三重通前三轻,遂成六趣。故知一切苦业由自心生;但能摄心离诸邪恶,三界六趣轮回之苦自然消灭,即得解脱。
"不了正因,迷心修善,未免三界,生三轻趣"——"正因"即正因佛性(第三问所明)。不明佛性而修善,善亦成有漏之业,故只得轻报,不出轮回。此段最见本论彻底处:迷心之善,尚不免六趣;何况纵恶。修行的根本在"了心",不在行相上的善不善。
迷修十善生天趣、迷持五戒生人趣、迷执有为信邪求福生阿修罗趣——三善趣的因虽是善行,因"迷"故各随贪、嗔、痴一流。
贪重堕饿鬼、嗔重堕地狱、痴重堕畜生——三恶趣配三毒之重者,此为经论通说(如贪悭感饿鬼、嗔恚感地狱、愚痴感畜生)。
"但能摄心离诸邪恶……即得解脱"——束上起下:六趣既由心生,摄心即了六趣。回应第一问"观心总摄诸法"。
第七问:三大阿僧祇劫的秘密说
答曰:佛所说言无虚妄也。阿僧祇劫者,即三毒心也。胡言阿僧祇,汉名不可数。此三毒心于中有恒沙恶念,于一一念中皆为一劫,如是恒沙不可数也,故言三大阿僧祇。真如之性既被三毒之所覆盖,若不超彼三大恒沙毒恶之心,云何名为解脱?今若能转贪嗔痴等三毒心为三解脱,是则名为得度三大阿僧祇劫。末世众生愚痴钝根,不解如来三大阿僧祇秘密之说,遂言成佛尘劫未期,岂不疑误行人、退菩提道?
"阿僧祇劫者,即三毒心也"——本论最著名的一段"销经"解法。经教说成佛须经三大阿僧祇劫,本论不否定佛语,而将"劫"销归心地:阿僧祇(梵语,义为"不可数")不可数的是恒河沙般的恶念,一念一劫,故成"三大"不可数劫。成佛之难,难在断尽心中恒沙恶念。
"转三毒心为三解脱,是则名为得度三大阿僧祇劫"——贪嗔痴三者各证空寂,即空、无相、无愿三解脱门对治三毒。三毒转处,三大劫即度——不是时间缩短了,是"劫"本来就是心念的别名。
"不解如来……秘密之说,遂言成佛尘劫未期,岂不疑误行人、退菩提道"——批判执着数量劫数而心生退屈者:把佛的密义(心劫不二)错解成实有时劫,反使人望成佛而生退心。这段话与禅门"即心即佛"的立场一贯。
第八问:三聚净戒即制三毒,六波罗蜜即净六根
答曰:三聚净戒者,即制三毒心也。制三毒心,成无量善聚。聚者,会也,无量善法普会于心,故名三聚净戒。六波罗蜜者,即净六根也。胡名波罗蜜,汉名达彼岸。以六根清净,不染六尘,即是度烦恼河,至菩提岸,故名六波罗蜜。
"三聚净戒者,即制三毒心也"——三聚净戒(摄律仪戒、摄善法戒、饶益有情戒)本为菩萨戒的总纲,本论将其销归心地:制伏三毒,则无量善法会聚于心,故名"聚"。戒不在外相条文,在心地治惑。
"六波罗蜜者,即净六根也"——六度销归六根清净:"波罗蜜"译"到彼岸",六根不染六尘,即是渡烦恼河、登菩提岸。此处立下总纲,第十问再逐一度配一根细释。
第九问:三聚净戒的三誓愿——戒定慧对三毒
答曰:佛所说经是真实语。菩萨摩诃萨于过去因中修行时,为对三毒发三誓愿:断一切恶故常持戒,对于贪毒;誓修一切善故常习定,对于嗔毒;誓度一切众生故常修慧,对于痴毒。由持如是戒定慧等三种净法,故能超彼三毒成佛道也。诸恶消灭名之为断,诸善具足名之为修,以能断恶修善则万行成就,自他俱利,普济群生,名之为度。故知所修戒行不离于心。若自心清净,则一切佛土皆悉清净。故经云:"心垢则众生垢,心净则众生净。欲得净土,当净其心;随其心净,则佛土净。"三聚净戒自然成就。
"为对三毒发三誓愿"——将三聚净戒的三愿与三毒一一相配:摄律仪戒(断一切恶)对贪毒、摄善法戒(修一切善)对嗔毒、饶益有情戒(度一切众生)对痴毒;所持之行即戒、定、慧三学。三聚净戒由此从外仪转为心地对治法门。
"诸恶消灭名之为断……普济群生名之为度"——逐字训释三愿:"断""修""度"三字皆依断恶修善、自他俱利之心行立义,不是口头立誓。
"若自心清净,则一切佛土皆悉清净"——本论又一纲领句,下引《维摩经》(佛国品):"欲得净土,当净其心;随其心净,则佛土净。"这是论中自引的第三部经证,唯心净土之理的经教依据。
第十问:六度的通会——一度降一贼
答曰:欲修六度,当净六根、降六贼。能舍眼贼,离诸色境,名为布施;能禁耳贼,于彼声尘不令放逸,名为持戒;能伏鼻贼,等诸香臭,自在调柔,名为忍辱;能制舌贼,不贪诸味,赞咏讲说,名为精进;能降身贼,于诸触欲湛然不动,名为禅定;能调意贼,不顺无明,常修觉慧,名为智慧。六度者,运也。六波罗蜜喻若船筏,能运众生达于彼岸,故名六度。
"欲修六度,当净六根、降六贼"——总纲:六度不修于外事,而修于六根门头。
六配六:舍眼贼离色=布施;禁耳贼不放逸=持戒;伏鼻贼香臭平等=忍辱;制舌贼不贪味=精进;降身贼触欲不动=禅定;调意贼常修觉慧=智慧。每一度的相,都从"根不随尘"处建立——布施即眼根舍离色境,禅定即身根于触湛然。这是"转六贼为六波罗蜜"(第四问)的逐条落实。
"六度者,运也……喻若船筏"——"度"字训"运":如船筏渡人过河。六根清净即是自运,运众生是觉行圆满后的起用。
第十一问:饮三斗六升乳糜——清净法乳
答曰:诚知所言无虚妄也,必因食乳然始成佛。言食乳者有二种:佛所食者不是世间不净之乳,乃是真如清净法乳也。三斗者,即三聚净戒;六升者,即六波罗蜜。成佛道时由食如是清净法乳方证佛果。若言如来食于世间和合不净之牛膻腥乳者,岂不谤误之甚乎!真如者自是金刚不坏无漏法身,永离世间一切诸苦,岂须如是不净之乳以充饥渴!如经所说其牛不在高原,不在下湿,不食谷麦糠麸,不与特牛同群,其牛身作紫磨金色。言此牛者,毗卢舍那佛也。以大慈悲怜愍一切,故于清净法体中出如是三聚净戒、六波罗蜜微妙法乳,养育一切求解脱者。如是真净之牛、清净之乳,非但如来饮之成道,一切众生若能饮者皆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
"必因食乳然始成佛"——先承认经说,再释其密义,是全论的固定手法(同于第七问"佛所说言无虚妄也")。
"三斗者即三聚净戒,六升者即六波罗蜜"——数字销归法门:三斗乳=三聚净戒,六升乳=六波罗蜜。佛所饮者是自性法门之乳,非世间腥膻之乳。
"真如者自是金刚不坏无漏法身……岂须不净之乳以充饥渴"——从法身义上反证:无漏法身无饥无渴,断不以有为饮食滋养,故"食乳"必是譬喻。
"其牛不在高原,不在下湿……身作紫磨金色。言此牛者,毗卢舍那佛也"——释"牛"为毗卢遮那(法身佛):不住高原(不滞圣境)、不住下湿(不落凡染)、不食谷麦糠麸(不资有为),纯真金色(法身庄严)。法身大悲,从清净法体流出三聚净戒、六波罗蜜之"法乳",滋养一切求解脱者。众生饮此法乳,同样成佛。
第十二问:伽蓝、铸像、烧香、散花、长明灯、六时行道、绕塔、持斋、礼拜——九事销归心地
答曰:佛所说经有无量方便。以一切众生钝根狭劣,不悟甚深之义,所以假有为喻无为。若复不修内行,唯只外求,希望获福,无有是处。
"假有为喻无为"——全段的总钥匙:经中令修伽蓝、造像、烧香等种种事相,皆是佛的方便——借有为之事,喻无为之理。事相本身不是道;若不修内行、唯事外求以望福报,则"无有是处"。以下九事一一照此原则销释。
(一)伽蓝
"伽蓝"(梵语 saṃghārāma)译为清净地、众园。真伽蓝不在土木:永除三毒、常净六根,身心内外湛然清净,即是自心建伽蓝。
(二)铸写形像
铸像喻炼心:身为熔炉,法为炉火,智慧是巧匠,戒与六度是模范(模样),把身中真如佛性镕炼成器——成就的不是金铜之像,而是"究竟常住微妙色身"(法身)。金铜有坏,法身无坏,故真铸像是炼心。
(三)烧香——五分法身香
五分法身香:戒、定、慧、解脱、解脱知见——这是佛果五分法身的次第,烧香即是以智慧火烧此心香供养诸佛。世间沉檀、薰陆(乳香类香料)皆"质碍之香",烧之望福,与本分无关。
(四)散花
真散花是演说正法,以功德之花饶益一切有情、庄严真如自性;此花"究竟常住,无凋落期"——世间花木剪彩必凋,功德花不落。且持净戒者尚不敢故伤草木(误犯犹罪),岂有佛令毁戒伤生以求福之理?此节义理持戒精严,与《梵网经》菩萨戒"不故杀害"精神一贯。
(五)长明灯
灯=正觉心:身是灯台,心是灯炷,戒行添油,智慧是光明。"一灯燃百千灯,灯灯无尽"是"长明"的正解——以法传法,灯灯相续;乃至过去"燃灯佛"之名,义亦如此(传灯授记之义)。酥油灯照空室,照不破自心无明;佛眉间白毫相光照万八千世界(《法华经》序品有"佛放眉间白毫相光,照东方万八千世界"之文),何假外灯。
(六)六时行道
"六时"(古印度昼夜六分:晨朝、日中、日没、初夜、中夜、后夜)不作时间讲,而配六根:六根之中一切时调伏长养,即是昼夜六时行道。
(七)绕塔
"塔者是身也"——真塔即自身:觉行巡绕身心、念念觉照不断,是真绕塔。绕世间塔日夜奔走,"徒自疲劳,于真性一无利益",措辞极重。
(八)持斋——五种净食
"斋者齐也……持者护也"——声训释义:斋是齐整身心,持是护持戒行;外禁六情、内制三毒,才是真斋。
五种净食:法喜食、禅悦食、念食、愿食、解脱食——以法为食,即"断无明之食"。断外食而不断无明,反成"破斋"。
(九)礼拜
"礼者敬也,拜者伏也"——拜的真义:敬礼真如自性,屈伏自心无明。内灭恶存善,不拘形相亦是礼拜("其相即法相");若内怀贪痴、外诈威仪,是"无惭于圣,徒诳于凡"。世尊设外相礼拜,是为世俗"表谦下心"之方便,须"觉外明内,性相相应"——外仪与内觉相应,礼拜才有实义。
第十三问:念佛——在口曰诵,在心曰念
答曰:夫念佛者当须正念。了义为正,不了义为邪。正念必得往生,邪念云何到彼哉!佛者觉也,所谓觉察身心勿令起恶也。念者忆也,所谓忆持戒行不忘精进。了如是义名之为念。故知念在于心,非在于言。因筌求鱼,得鱼忘筌;因言求意,得意忘言。既称念佛之名,须知念佛之道。若心无实,口诵空名,三毒内臻,人我填臆,将无明心向外求佛,徒尔虚功。且如诵之与念,义理悬殊:在口曰诵,在心曰念。故知念从心起,名为觉行之门;诵在口中,即是音声之相。执相求理,终无是处。故知过去诸圣所修念佛皆非外说,唯只推心。心即众善之源,心为万德之主。涅槃常乐由真心生,三界轮回亦从心起。心是出世之门户,心是解脱之关津。知门户者岂虑难入?识关津者何忧不通?
"了义为正,不了义为邪"——以了义/不了义判念之正邪:依实相念佛为正,执相外求为邪。
"佛者觉也……念者忆也"——两字训释:佛是自心之觉,念是忆持不忘。念佛=念念觉照身心、忆持戒行,故"念在于心,非在于言"。
"因筌求鱼,得鱼忘筌;因言求意,得意忘言"——借用《庄子·外物》"得鱼忘筌、得意忘言"之喻:语言是捕鱼之筌,得意则言可忘;执言昧意,即是"口诵空名"。
"在口曰诵,在心曰念"——全论最警策的分别:诵是音声之相(口业),念是觉行之门(心业)。"执相求理,终无是处"与第二问"心外别求,终无是处"首尾同调。
"心是出世之门户,心是解脱之关津"——门户、关津(渡口关隘)之喻总束全篇:知门户者不难入,识关津者何忧不通。
第十四问:温室洗浴——七事喻七法
答曰:洗浴众僧者非世间有为事也。……其温室者,即身是也。所以燃智慧火,温净戒汤,沐浴身中真如佛性,受持七法以自庄严。……若欲身得净者,当观此身本因贪欲不净所生,臭秽骈阗,内外充满;若洗此身求于净者,犹如洗堑,堑尽方净。以此验之,明知洗外非佛说也。是故假世事比喻真宗,隐说七事供养功德。其事有七:一者净水,二者燃火,三者澡豆,四者杨枝,五者净灰,六者酥膏,七者内衣。举此七事喻于七法:
一者净戒——洗荡愆非,犹如净水濯诸尘垢;
二者智慧——观察内外,犹如燃火能温净水;
三者分别——简弃诸恶,犹如澡豆能净垢腻;
四者真实——断诸妄想,犹如杨枝能消口气;
五者正信——决定无疑,犹如净灰摩身障风;
六者柔和——忍辱甘受,犹如酥膏通润皮肤;
七者惭愧——悔诸恶业,犹如内衣遮丑形体。
如上七法是经中秘密之义,皆是为诸大乘利根者说,非为少智下劣凡夫,所以今人无能解悟。
"其温室者,即身是也"——《温室经》(《温室洗浴众僧经》,安世高译)令洗浴众僧获福,本论销归身心:温室即自身,以智慧火温净戒汤,浴的是身中真如佛性。
"犹如洗堑,堑尽方净"——厠沟(堑)越洗越污,喻污秽之身无从洗净;真净在心不在身。
七事配七法:净水=净戒,燃火=智慧,澡豆(去垢豆粉)=分别简择,杨枝=真实(消口气),净灰=正信,酥膏=柔和忍辱,内衣=惭愧(遮丑)。七法皆心地法门,故说是"经中秘密之义,为诸大乘利根者说"。
第十五段:结叹——摄心内照,悟在须臾
窃见今时浅识,唯知事相为功,广费财宝,多伤水陆,妄营像塔,虚役人夫;积木叠泥,图青画绿,倾心尽力,损己迷他,未解惭愧,何曾觉悟!见有为则勤勤爱著,说无为则兀兀如迷。且贪现世之小慈,岂觉当来之大苦!此之修学,徒自疲劳,背正归邪,谁言获福?但能摄心内照,觉观外明,绝三毒永使销亡,闭六贼不令侵扰,自然恒沙功德种种庄严,无数法门一一成就。超凡证圣,目击非遥;悟在须臾,何烦皓首!真门幽秘,宁可具陈。
"唯知事相为功……损己迷他"——对当时造塔、写像、广营福事之风的总批判:费财伤生、图青画绿(彩绘装金),倾尽家财,既损自己又误他人。
"见有为则勤勤爱著,说无为则兀兀如迷"——闻有为福事则踊跃贪著,闻无为至理则茫然如迷。此句极传神,道尽"迷心"之相。
"摄心内照,觉观外明;绝三毒,闭六贼"——正修行总纲:内则摄心返照,外则觉观分明;三毒绝、六贼闭,则恒沙功德自然具足。
"超凡证圣,目击非遥;悟在须臾,何烦皓首"——目击道存,觉悟只在须臾一念,何须皓首穷年——与第七问"三大阿僧祇劫销归心念"同一意趣,是本论顿门的落点。
第十六段:结偈
我本求心心自持,求心不知待心知。
佛性不从心外得,心生便是罪生时。
我本求心不求佛,了知三界空无物。
若欲求佛但求心,只这心心心是佛。
"我本求心心自持,求心不知待心知"——观心的第一重警策:心能自持自照,若以"求"的心去别觅一个心,反而当面错过——能求所求俱是此心,回光即知。
"佛性不从心外得,心生便是罪生时"——全论归结:"心外得佛性"无有是处;妄心一起(向外的攀缘、分别、造作),即罪生时。此与第二问"一切善恶皆由自心"首尾一贯。
"我本求心不求佛,了知三界空无物"——求心即不求佛:三界唯心(第五问),心了则三界空。
"若欲求佛但求心,只这心心心是佛"——三"心"字叠用:前二"心"是心念相续之妄,末一"心"即觉性本心——念念归心,心心是佛。此偈是全论十六番问答的韵语总结,也是禅门"即心是佛"宗旨的本论表达。
附:参考文献
《大正新修大藏经》第四十八册 T2007《少室六门》(第二门《破相论》);第八十五册《观心论》(敦煌校本)。
唐·慧琳《一切经音义》卷一百:"《观心论》,大通神秀作"(作者问题的最早文献记载)。
唐·宗密《禅源诸诠集都序》——"息妄修心宗"判摄(唐人对本系禅法的直接概括)。
《维摩诘所说经》——佛国品"随其心净则佛土净";菩萨品"无尽灯"喻;方便品"禅悦为味"(论中经证出处)。
《六祖坛经》——五分法身香;迷凡悟佛之旨(禅门共许互证)。
铃木大拙《校刊少室逸书及解说》(安宅佛教文库,1936)——S.2595 本等五本对校。
神尾壹春《观心论私考》(《宗教研究》1932)——首倡神秀作说。
杨曾文《敦煌新本六祖坛经》相关研究及《唐五代禅宗史》中关于北宗文献的论述;敦煌遗书北宗文献研究综述(台湾大学佛学数位图书馆藏文)。
说明:本文所有解释均以论内经证与上列可考文献为限;凡历代无注可引处,释义只依论中上下文与通行经教义理申明,不假托任何古德名义。作者归属之学术争议已如实标注,读者可自行斟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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